鉴于甲方委托云南才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制作网站,甲方在利用乙方提供的网站制作技术进行网络信息传播和自我服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邮电部《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和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甲方自行发布的有关信息不在乙方法律责任范围。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网站制作服务合同、网站制作委托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a、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昆明网站制作开始之前提供相关企业的材料及图片(电子文档),应保证材料完整,图片清晰。
2、甲方将协助乙方系统开发、设计人员充分了解甲方的业务内容及流程,并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3、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每次的修改结果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并由甲方项目管理人签名承认后传给乙方作为进度监控的备份资料。
4、开展的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一切后果,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6、甲方完全拥有独立网站系统悠久使用权(含数据库、源程序代码、网站功能系统),甲方拥有网站数据(含网站内容信息、数据、美工图片源文件)所有权。
7、在甲方付清所有合同款之前,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网站系统中的任何内容泄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完全违约。
9、甲方在使用乙方虚拟主机开展业务时,应遵守Internet制度,不得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的文本或垃圾邮件。
10、甲方申请的虚拟主机只能供自己使用,不能转让和出租,由于转让、出租造成的一切后果,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11、甲方将自行解决办公设备及与本系统有关的信息处理设备的购置及维护(指甲方业务区域内的所需设备)。
b、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网站建设作与制作。
2、乙方承认甲方对独立网站系统拥有悠久性使用权,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网站制作思路及系统分析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泄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完全违约。
3、乙方有权只根据甲方签名确认后的反馈意见表上的内容进行相关网页或程序的修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甲方提交的原始资料或样稿,乙方须对甲方提供的制作网页的资料保密,直到甲方做出相反声明为止。
5、乙方有权依据网站制作服务合同收取预付款;待网站开发完成后,甲方验收确认无问题,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如甲方未按照合同条款付款给乙方,乙方有权单方面关闭网站;
6、乙方负责虚拟主机信息平台系统安全可靠的运行。
7、乙方在网站使用过程中发现错误,应及时更改。
8、乙方将安排系统开发及维护人员参与甲方的业务运营系统中,及时与甲方沟通,确保系统的正常使用。
9、乙方不得未经允许将甲方的营业数据及所提供的任何资料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
10、乙方将为甲方的管理人员提供管理系统的使用培训。
11、乙方有义务优先提供甲方在项目后期扩展方面的服务。
12、乙方将负责甲方运营平台的安全性、稳定性,若确因乙方机房的设备故障而导致暂时无法为甲方提供正常服务,乙方应及时排除故障,并尽快恢复正常工作;如甲方不选用乙方的虚拟主机则本条规定不适用。
13、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如果发现入网甲方信息内容不符合要求,乙方有权通知甲方予以更正并直至停止通讯服务。
14、乙方将免费为甲方网站维护一年,包括添加删除和修改文字和修改因功能不完善而导致的网站问题,不包括网站结构的改变、设计风格的变化、网站内容的更新维护和功能模块的增加。
15、甲乙双方共同执行商定的项目进度表。
在网站制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准备齐全的前提下,甲方对乙方的设计方案承认后,乙方于 个工作日完成网站制作工作,并于2个工作日内传至网上发布(通过在浏览器输入网址,能在inter网上浏览到网站识为网站开通)。若因甲方资料不齐全或甲方拖延定稿(定稿指定确认网站设计风格、功能规划、频道栏目设置、网站资料的提供)日期等原因导致的制作周期延长,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1、网站制作付款方式
企业网站制作合同涉及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需向乙方预付合同总额为人民币人民币¥ 元(大写: ),网站制作完成验收没有问题,甲方付清网站制作余款为人民币人民币¥ 元(大写: ),付款账号如下: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金星支行
开 户 名:云南才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账 号:8719 0424 6110 801
2、所含版本:□电脑站 □ 手机站 □微站(需申请微信公众号并认证通过的)
3、SSL安全证书:□ 是 □ 否
4、系统功能:图文发布管理、广告管理、留言管理、站内搜索、友情链接、栏目管理、系统设置、管理员设置、伪禁词管理
5、开发周期:合同签后 工作日完成网站制作所有工作
2、网站涉及维护内容
签订网站制作合同之日起,甲方享受乙方的增值服务(第一年免维护费),第二年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维护费¥ 元(大写: ),网站维护内容包括的网站所需项目:域名、网站空间、数据备份、网站备案(ICP备案、公安备案)、ssl证书、网站广告图制作(3张)、网站后期细小的页面改动、网站后台培训操作以及甲方在没有能力更新维护网站内容时给予协助等,以保证网站能正常运行(因甲方未续费导致网站被关停乙方不付责任)。
网站域名为: yncaili.com ,注册1年,合计 ¥100元
网站空间为:1000 兆,数据空间为:500 兆,租用1年,合计¥ 元(适用于甲方租用乙方空间)
SSL证书:注册1年,合计 ¥ 元
网站维护为:¥ 元人民币。
1、验收的程序是:乙方完成网站制作工作并上传至虚拟主机相应的位置后,应及时通知甲方,通知方式双方约定为电话,甲方确认准确无误后,应以书面形式签收,如甲方认为不合格,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意见继续修改。《网站验收单》见本合同的附件。
2、验收的标准是:主页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并应符合已经确认的网站整体功能及设计风格,数据库运行稳定,网站日常维护方便。
3、验收期限:乙方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到位,如甲方对网站和程序质量无异议,则应在接到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应完成验收工作,并要求认真填写《网站验收单》,及时交付(通过传真、或递送原件均有效)给乙方(见本合同的附件四)。若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未对网站提出问题视为网站制作验收合格。
4、验收合格,甲方以书面方式签收。
5、验收合格后,如果甲方需要修改功能及主页,改动在不违背主页风格和系统分析的前提下,一个月内乙方应予以修改(要求:增加网站系统功能或前端页面整体调整,须另交网站制作费用,具体制作网站收费标准双方协商后确定)。
1、为保证网站制作合同书的正常执行进度和甲方网站的制作质量,甲方应在合同签订 3 个工作日内提交乙方所需的全部网站制作资料。
2、双方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须共同执行商定的项目进度表及双方承认的系统分析,任一方不得擅自任意单方面违约,否则视为单方完全违约。
3、本合同及其附件涉及的内容由双方共有,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4、甲方提供的系统相关各种资料以及乙方提供的系统分析报告、程序源代码,甲方享有网站系统使用权,甲方拥有域名所有权,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视为乙方完全违约。
5、双方发生其它违约和争议情况,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交相关部门仲裁。
因电信部门检修或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造成系统暂时停止服务,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务中断,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本制作网站合同自双方签订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在本合同达成的原则基础上以补充条款的方式明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