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监备案也叫网安备案、公安备案,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第33号令)第十二条规定,各网站在工信部备案成功之后,需在网站开通30日内到公司实际经营地或个人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履行公安备案手续。
如未办理公安备案手续,请尽快登录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www.beian.gov.cn)提交公安备案申请。
首先打开此网站地址:http://www.beian.gov.cn/ 选择联网备案登录,进行登陆重新注册账号,并登录提交主办单位信息和负责人信息。
1.用户名
2.密码(密码zui少八位并为字母+数字+符号)
3.邮箱
4.手机号(短信码验证)
1.主办单位名称
2.主办单位证件号(纳税人识别号)
3.主办单位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复印、扫描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姓名
5.单位办公地址
1.姓名
2.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3.证件号码
4.证件有效期
5.身份证正面(办公桌上放一张白纸,在身份证放置到白纸上在拍照,拍出来的效果更好)
6.身份证反面
7.手持身份证(证件放于胸与肩之间,勿遮挡脸部)
8.常住地址
9.办公室电话
10.手机号码
11.电子邮件地址
公安备案审核通过后,您需在30日内登录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在您的已备案网站详情中,复制网站公安机关备案号和备案编号HTML代码,下载备案编号图标,并编辑您的网页源代码将公安备案信息放置在网页底部。
请下载《网站安全管理制度.doc》打印